山东保监局关于应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 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更新日期:2012-08-28

烟台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今年7月份以来,我省进入主汛期,部分地区遭受大风、暴雨和冰雹等自然灾害,特别是受8月3日强热带风暴“达维”的影响,我省出现大范围暴风雨过程,导致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做好科学防范应对工作,对保险业做好灾后理赔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妥善处置极端天气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理赔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应对自然灾害

全行业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全行业要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行动起来,把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保险理赔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高度重视防灾减损工作

各保险公司要积极主动与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紧急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各公司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相关监测预报,加强汛期防灾减损知识宣传,提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各公司要根据灾情进展和公司实际,制订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灾害防御和灾后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三、完善机制,加强指导,积极做好保险理赔服务

各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及时启动重大灾害理赔工作预案,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各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增配相关人员和设备,确保灾情报案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要建立相应的快速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努力做到应赔尽赔。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加强对受灾地区保险分支机构的指导,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优先保证受灾地区保险分支机构的抢险救灾和查勘理赔工作,切实提高灾区保险查勘理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各公司要按照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向我局上报重大灾情信息。在抗灾理赔和保险理赔服务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也要积极宣传,提升保险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