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深受广大医疗机构及卫健委关注,从全国疫情通报情况来看,疫情仍在进一步扩大。为表达对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医疗工作者们的感谢与敬意,威海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太平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紧急磋商,决定对参保医责险统保项目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做人身意外保障,即在项目原保险方案基础上免费扩展“医务人员感染法定传染病责任”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参保医疗机构,因工作原因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一次性给付保险赔偿20000元人民币。
二、在参保医疗机构,因工作原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且在180天内导致死亡,一次性给付保险补偿20万元。
三、在参保医疗机构,因工作原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且在180天内导致伤残,依据伤残程度对应的赔偿比例计算保险赔偿金额,最高补偿金额为20万元。上述保险补偿额度在医疗机构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之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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